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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方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正派,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没有受过违纪违法处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有关软件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名,设备管理人员1名。本次招聘不属于事业编制,按派遣制管理。
报名后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择优电话通知本人面试考核(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经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聘者,请到辖区派出所开无犯罪、无吸毒史证明。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经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官网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依次进行递补。
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2500元,转正后工资+绩效为33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聘用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最终工资总额不超过同等岗位、同等技术职称的正式员工);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派遣制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纪检全程参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