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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系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15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5.报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书。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须满2年。
此次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通过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泰州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杏林路6号药监大楼4楼4178房间,中国医药城内)。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③本科和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书原件与复印件。④未毕业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⑤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⑥表彰奖励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复印件。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4)网上报名需将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上述材料①~⑥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上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单位按照《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办理聘用手续。